国务院总理李克强: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时间:2017-03-16
3月15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闭幕。随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中外记者,并回答大家的提问。
“有恒产者有恒心。” 李克强强调对于大众高度关注的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给予回应“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,就是可以续期,不需申请,没有前置条件,也不影响交易。”
对于是否有法律保障的疑问,总理强调,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。
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3月8日在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回应了这个问题,承诺“居民购买住房,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。”
为此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》明确提出,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。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。
姜大明解释,为了贯彻中央意见精神,同时解决在法律安排做出前,少数地方遇到的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,国土部和住建部在去年年底提出了“两不一正常”的过渡性解决办法。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,也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,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。
对于总理的回答,网络上大家积极回应。有网友表示“那我就放心了”,也有网友追问, “续期到底还要不要交钱?”还有网友提醒“快,快上车。”
此外,对于中国经济整体增速,李克强现场回应“增长6.5%这个速度不低了”。这符合经济规律,也可以使注意力更多地放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,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会低,中国仍然是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情况下推动全球增长的重要力量。
至于说到的风险,李克强认为,今年世界经济政治不确定的因素很多,这是很大的外部风险。对中国来讲,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。“我还必须要强调,中国金融体系总体是安全的,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。因为我们有很多应对工具,储备政策许多还没有用。”